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七条报名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七点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相应咨询服务类经营范围;
3.近三年财务无亏损;
4.具有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报的人才储备;
5.近两年内(2023年4月至今)有成功完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川建好建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附件三法人代表签字处不是法人签字;四川万美达渝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均写的钟传万;四川杨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完整;西部智科(成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业绩无成果证明材料。故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2条要求,以上四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故本项目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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